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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启动了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专项课题申报评审立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聚焦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聚焦关系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改革举措,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本次专项课题同时作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按照《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工作细则(修订)》《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项目级别、最终成果形式及资助额度

本次专项课题项目级别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或专著。课题指南共确定41项选题方向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明显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题目不予受理。

以系列论文结项的,限报重大项目,资助金额为30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鉴定结项时在中央“三报一刊”、学术类核心期刊等报刊媒体发表论文须达到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

以专著结项的,可报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以完成进度在80%以上的专著书稿申报,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不安排课题资助经费,项目完成研究、通过成果鉴定后集中安排出版,并给予全额出版资助,同时鼓励研究期间在中央“三报一刊”和学术类核心期刊等发表阶段性研究成果。

申请人应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

三、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是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3.承担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承担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5.有在研项目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6.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参加本次申报。

四、申报要求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并选择1种结项成果形式申报,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2.不受理已公开出版的专著,为改编、增编、删减、修订、重印等进行的申报。

3.申报材料填写时,以系列论文结项的,申报时应着重论证对选题所涉问题的持续关注、前期研究基础、学术创新价值和可能取得的研究突破,详细说明系列论文拟定题目、内容及时间安排,阐述系列论文之间的逻辑关系和研究方法路径。

4.申报材料填写时,以专著结项的,申报时应提交完成进度在80%以上的专著书稿(一般不少于15万字),书稿应观点正确、论述严谨,已在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方面作出有益探索;在申报材料中概述专著的主要观点、研究方法、学术创新、学术价值等,重点阐述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改革措施修改完善的计划。

五、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方式

本次专项课题不设限额。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于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开放,在此期间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https://keti.bjsk.org.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下载申报模板文件并在线填写申报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可扫描申报系统首页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时间安排

请按照学校的时间节点安排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024年10月11日前

申请人所在学院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人资格等审核,将预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2024年10月15日前

申报人所在学院将初审后的申请书纸质版1份及盖学院党委章、学院章的最终申报汇总表交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2024年

10月16-10月25日

社科处复审后,申报人登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申报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申报人务必于10月2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2024年

10月28-10月31日

社科处对项目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的材料进行终审、提交报送至北京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在此期间仍有需要退回修改的项目,请务必于10月31日12:00前再次最终提交,申报系统10月31日17时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提示: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后发现,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取消五年申报资格。

   2.请各相关学院务必按照学校的申报时间节点组织申报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何怡佳

    联系电话:51684718

    邮    箱:shekechu@bjtu.edu.cn

    办公地点:8号办公楼834室

 

   附件:

1.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专项课题指南

2.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3.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工作细则(修订)

4.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5.  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6.  申请书


              社科处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