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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启动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本届评奖是对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符合申报条件的社科成果进行评审。请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及有关评奖工作。

   本次评奖工作为限额申报,我校可推荐上报5项成果参评。我校将于7月11日-14日启动本届成果奖的网上申报平台,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后按照限额报送上级单位。

 具体申报时间安排:

7月1日-10日

申报人填写申报书(为便于校内网上通讯评审,请将申报书全匿名

7月11日-12日

网络申报平台填写申报材料,并将全匿名的申报书作为附件上传。(申报书务必全匿名上传

7月13日

学院审核申报材料(请学院务必按照申报要求审核申报材料)

7月14日

社科处审核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成果将提交专家评审。

7月15日-19日

专家网络通讯评审

7月20日

推荐候选成果申报人提交正式版本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的装订:1、申报书一式8份(至少3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2、专著、译著、普及读物、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类申报成果报送3份原件。论文和调研报告类成果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其中论文的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书》后统一装订在一起。以非汉语撰写的公开出版、公开发表、确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3、申报成果的各类证明材料或支撑材料一式7份,统一装订在申报书后,其论文和调研报告类成果按申报书、成果、支撑材料的顺序装订。学院汇总后填写汇总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社科处。

  本届奖励申报工作时间紧张,请各相关学院务必按照我校的申报时间安排节点组织申报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静,电话:51684718,邮箱:shekechu@m.bjtu.edu.cn

  

 

                                      社科处

                                  2016年7月1日

 附件:

  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

  2.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3.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4.学科分类与代码表